经查实,入学以来电气工程1283班谢敏等48名员工累计缺损学分达到留级标准,根据《beat365平台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》(湖工应院政发[2010]21号)第四十九条,对谢敏等48名员工给予留级处理。学籍异动从2014—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始。
员工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,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可以向学院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再受理。
附:留级员工名单/uploadfiles/files/2014-24关于给予谢敏等48名员工留级处理的决定.doc
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